12月14日,海南省浙江商會及海南省江蘇商會聯合舉辦了“最新個人所得稅和社保政策解讀及應對政策”講座,由商會稅務顧問韋飛俊主講。


新個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為幫助廣大企業準確把握個人所得稅和相關社保的最新政策規定,準確計算申報個人所得稅稅款,應對稅務局征收社保給企業帶來的影響,商會在海南大廈格局商學院教室舉辦了這個講座,參加聽課的人員有100多人。

該講座最主要是對新舊個稅及社保做出了對比講解,并就此改變給納稅人做出了相應的應對政策。韋飛俊分析了個稅方面變化:10月1日起,除了工薪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每月5000元外,還將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。和之前相比,新版稅率表有如下變化: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,新版稅率表調整優化了稅率結構,更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作用,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變化。變化一,拉大三檔低稅率級距;變化二,相應縮小25%稅率級距;變化三:保持三檔稅率級距不變。


韋飛俊對社保方面變化也談了看法,他說,焦點一,社會保險費由原來社保局征管交由稅務局征管。首先,大方向上,減稅降費已成我國政策導向,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和全球性減稅浪潮,稅費負擔“只減不增”已經成為剛性約束;焦點二,政策不變的前提下,征管執行的力度有所增強,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后,參保擴面、做實費基、規范政策等都是可以預見到的變化;焦點三,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,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提升。綜上,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保費之后,征管能力確實會增強,這在社會上已經形成了共識。從這個角度看,對于依法繳費的企業來講,稅務征收后費負會逐步合理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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